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青海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治理步伐》的通知 青建工〔2023〕274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招标人、投标人、招标署理机构:
? ?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监理招投标活动中各朴直当权益,提高市场设置资源的效益和效率,推动经济高质量生长,我厅对《青海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治理步伐》(青建工〔2019〕452号)举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 2023年9月19日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青海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维护监理招标投标活动中各朴直当权益,提高市场设置资源的效益和效率,包管工程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生长,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验条例》等执律例则,连系本省现实,制订本步伐。
? 第二条?本步伐所称工程监理,是指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凭证执律例则、工程建设标准、勘探设计文件及条约,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举行控制,对清静生产举行治理,对条约、信息举行治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举行协调,并推行建设工程清静生产治理法定职责的效劳活动。
工程监理单位从事监理营业,应当遵照自力、客观、公正的原则,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权益。
?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适用本步伐。
本步伐所称衡宇修建工程是指种种衡宇修建及其隶属设施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装备装置工程及室内外装饰装修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是指都会蹊径及桥涵、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热力、环卫、园林、污水处置惩罚、垃圾处置惩罚、防洪、地下公共设施及隶属设施的土建、管道、装备装置工程。
? 第四条?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抵达《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国家生长和刷新委员会2018年第16下令)和《必需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模划定》(发改规则规〔2018〕843号)的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依法必需通过招标选择工程监理单位。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不得将依法必需招标的工程监理效劳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法规避招标。
不属于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法人或者不法人组织可以自主确定采购方法,但不得保存限制或者倾轧潜在投标人、勾通投标、虚伪骗标等违法行为。
不属于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若接纳招标方法,应严酷凭证本步伐划定,确定监理单位。
? 第五条?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照果真、公正、公正、高效、物有所值和忠实信用的原则。
? 第六条?省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依法对全省的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实验监视治理。
各市、州、县(行委、开发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认真本行政区域内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治理,增进监理市场的培育和规范。
? 第七条?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应当全流程接纳电子招标投标方法,投标人应在切合国家划定标准和行政监视要求的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举行招标投标活动。
? 第八条?青海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活动推行招标人认真制。招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是招标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招标人应肩负招标历程、招标效果的主体责任。
? 第九条?榨取国家事情职员以任何方法不法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第二章 招?标
? 第十条?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由招标人自行或委托招标署理机构依法组织实验。招标人是凭证划定提出监理招标项目、举行监理招标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招标人委托招标署理机构组织实验招标的,应依法签署书面委托条约,明确划定招标署理机构的署理权限,并凭证执律例则划定和条约约定肩负响应的执法责任及条约权力义务。
招标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具有体例招标文件、组织资格审查和组织评标的能力。
? 第十一条?举行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招标人已经依法建设;
(二)依法需要推行投资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手续的,已办理项目审批、批准、备案手续;
(三)工程建设资金或者资金泉源已经落实(执法、规则、规章或者国务院尚有划定的除外);
(四)执法、规则、规章划定的其他条件。
? 第十二条?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分为果真招标和约请招标。
抵达《必需招标的工程项目划定》(国家生长和刷新委员会2018年第16下令)和《必需招标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规模划定》(发改规则规〔2018〕843号)的监理项目,除执法、规则、规章或者国务院划定可以举行约请招标和不招标的外,应当果真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凭证相关划定经认定可以约请招标:
(一)工程项目手艺重大或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地区情形限制,只有少量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
(二)涉及国家清静、国家神秘或者抢险救灾,相宜招标但不宜果真招标;
(三)接纳果真招标方法的用度占工程监理条约金额的比例过大。
? 第十三条?招标人可凭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特点选择接纳资格预审或者资格后审步伐,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举行资格审查。
接纳资格预审步伐的,招标人应当宣布资格预审通告、体例资格预审文件。国有资金占控股或者主导职位的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凭证资格预审文件载明的标准和要领对资格预审申请人有关信息举行审查。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划定。资格预审竣事后,招标人应当实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见告资格预审效果,其中未通过的应当见告其缘故原由。
接纳资格后审步伐的,应当在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凭证招标文件划定的标准和要领对投标人的资格举行审查。
? 第十四条?招标应当按下列程序举行:
(一)签署委托署理条约或办理自行招标备案手续?;
(二)体例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三)宣布招标通告或发出投标约请书;?
(四)发出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五)组织投标人踏勘现场、答疑;
(六)抽取专家,组建评标委员会;
(七)开标、评标、定标;
(八)中标候选人公示;
(九)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通告中标效果。
? 第十五条?招标人应按《招标通告和公示信息宣布治理步伐》的划定宣布资格预审通告或招标通告。
? 第十六条?招标通告或资格预审通告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规模、规模、项目估算或投资概算、资金泉源;
(二)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以及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方法;
(四)递交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阻止时间、方法;
(五)招标人及其招标署理机构的名称、地点、联系人及联系方法;
(六)开标时间及所在;
(七)接纳电子招标投标方法的,潜在投标人会见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的网址和要领;
(八)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招标通告、资格预审通告或者投标约请书应认真实正当,不得设定与招标工程的详细特点和现实需要不相顺应的不对理条件,不得将获奖情形、组织治理系统认证、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履历、类似业绩等设置为投标人或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条件,不得倾轧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验歧视待遇。
? 第十七条?果真招标的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实验网上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应凭证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的要求体例。招标人或招标署理机构宣布招标通告或资格预审通告时,应将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同时上传,供投标人免费下载,确实需要纸质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的,招标人或招标署理机构应核算本钱,凭证“以收抵支”原则收取用度。
? 第十八条?招标人应当体例投标最高限价,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当参照监理行业计费划定确定。
? 第十九条?实验资格预审的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项目招标,资格预审文件一样平常应当包括资格预审申请书名堂、申请人须知,以及需要投标申请人提供的企业资质、业绩、手艺装备、财务状态和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与主要监理职员的简历、业绩等证实质料。
? 第二十条?招标人或招标署理机构应参照《关于印发<标准装备采购招标文件>等五个标准招标文件的通知》(发改规则〔2017〕1606号)相关划定要求体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通告或投标约请书;
(二)投标人须知;
(三)评标步伐;
(四)条约条款及名堂(应明确专项条款主要内容);
(五)委托人要求;
(六)投标文件名堂;
(七)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质料。
? 第二十一条?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分发明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有违反执法、规则、规章及相关划定的,应责令招标人限期纠正,未纠正前不得继续招标投标活动。
? 第二十二条?招标人在发出招标通告、资格预审通告或发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后不得私自终止招标。
? 第二十三条?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遵照执法、规则、规章的划定,在划定的时间内举行须要的澄清或者修改。
? 第二十四条?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发出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质疑的,应当在执法、规则、规章划定的时间内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遵照执法、规则、规章的划定,在划定的时间内做出回复。
? 第二十五条?招标人应当遵照执法、规则、规章划定确定投标人体例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
第三章??投?标
? 第二十六条?投标人是响应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加入投标竞争、具有响应工程监理资质条件的法人组织。
投标人可以凭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的现真相形接纳联合工程监理的形式配合投标,由统一专业的监理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凭证资质品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资质品级。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配合投标协议,指定牵头人,明确各方拟肩负的事情和责任,并将配合投标协议连同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配合与招标人签署条约,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肩负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签署配合投标协议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统一标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 第二十七条?投标人应当凭证招标文件的要求自主报价和体例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并对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认真。
? 第二十八条?投标人应当凭证招标文件的要求体例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投标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监理组织机构的有用证件电子文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实及授权委托书;
(四)联合体协议书;
(五)投标包管金支付凭证或投标保函、包管包管单电子文件;
(六)资格审查资料;? ?
(七)监理纲要:包括质量、进度、投资控制目的及步伐,清静监理步伐,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监理要领、对策和步伐;
(八)拟派项目监理机构及监理职员情形一览表,并附项目监理职员简历、业绩及资格证实文件的电子文件;
(九)用于工程的通例检测装备、工具一览表;
(十)监理费报价;
(十一)《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挂号册(监理单位)》;
(十二)招标文件划定的其他质料。
? 第二十九条?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无效;遮掩真相骗取中标的,中标无效:
(一)投标人不具有自力法人资格,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作废或被责令停产休业时代的;
(二)被人民法院列为失约被执行人的;
(三)监理企业资质证书被暂扣或被作废的;
(四)工业被接受、冻结或企业处于休业状态的;
(五)单位认真人为统一人或者保存控股、治理关系的差别单位,加入统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统一招标项目投标的;
(六)投标人与招标人保存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七)投标人与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者招标署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者保存控股关系的;
(八)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包管金或者投标担保的;
(九)投标联合体未提交配合投标协议、未明确各方肩负连带责任、未明确联合体牵头人,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替换成员的;
(十)投标文件未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十一)企业修建市场信用被列入“黑名单”一年之内、被评定为C级半年之内的;
(十二)执律例则划定的其他情形。
? 第三十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划定体例和提供电子投标文件,并应当凭证招标文件和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的要求体例并加密投标文件,未按划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生意平台应当拒收并提醒。
? 第三十一条?投标人少于3个的,关于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不得开标,招标人应当剖析招标失败的缘故原由,须要时接纳对招标文件设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等举行修改或者其他响应步伐后,依法重新招标。重新招标后,投标人仍少于3个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视部分备案后,开标、评标,或者依法以其他方法从现有投标人中确定中标人。
? 第三十二条?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包管金、保函、包管包管的,均不得凌驾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总额不得凌驾10万元。保函、包管包管和投标包管金有用期应当与投标有用期一致。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条约签署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包管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第三十三条?投标人应当凭证招标文件要求的方法和金额,向招标人提交投标包管金、保函、包管包管。投标人提交的投标包管金应从其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转出。
? 第三十四条?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勾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正当权益。榨取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牟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法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第四章??开标、评标
? 第三十五条?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时间、所在果真举行,开标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署理机构主持,所有投标人自主决议是否加入。实验电子开标的,在宣布招标文件的电子生意平台果真举行,所有投标人均应当准时在线加入开标。
? 第三十六条?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认真。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以及有关手艺、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并应当知足专业分工需求,其中手艺、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评标委员会专家成员,应当在政府依法设立的综合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认真人应由评标委员会成员推选爆发。
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效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 第三十七条?评标应由评标专家委员会依据相关执法、规则、规范性文件及招标文件划定对所有投标文件举行评定。
? 第三十八条?关于评标时发明的投标误差,评标委员会应当依据执法、规则、规章和招标文件的划定认定误差的偏离水平。执法、规则、规章和招标文件未划定作为重大误差的,一律作为细微误差。属于细微误差,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用性,评标委员会不得做为反对投标条件举行处置惩罚。
? 第三十九条?起源评审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无效:
(一)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认真人签字;
(二)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配合投标协议;
(三)投标人不切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划定的资格条件;
(四)统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差别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五)投标报价低于本钱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六)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七)不可竞争用度未按相关划定足额计取或者让利、优惠的;
(八)投标人有勾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九)省外企业未提供《青海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挂号册(监理单位)》的;
(十)执律例则划定的其他情形。
? 第四十条?除执律例则划定的反对投标条款应在招标文件“前附表”或“评标步伐”中明确划定外,招标人不得恣意设置其它反对投标条款,评标委员会不得延伸招标文件内容反对投标文件。
? 第四十一条?评标委员会发明投标人的报价为异常低价,有可能影响条约推行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在合理限期内以书面形式作澄清或者说明,并提供须要的证实质料。投标人不可说明其报价合理性,导致条约推行危害过高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反对其投标。
? 第四十二条?评标委员会应当接纳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寄义不明确的内容作须要的澄清或者说明。投标人应当接纳书面形式举行澄清或者说明,其澄清或者说明不得凌驾投标文件的规模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 第四十三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凭证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要领,整体研究并划分自力对投标文件举行评审和较量,并对评标打分挂号表和评标报告签字确认。
? 第四十四条?评标报告内容包括:
(一)招标情形,包括监理工程概况、招标规模、方法和招标的主要历程及接受投标文件情形;
(二)开标情形,包括开标的时间、所在,加入开标聚会的单位、职员等情形;
(三)评标情形,包括评标委员会组成职员名单,评标的要领、内容和依据,对各投标文件的剖析、处置惩罚无效投标文件的理由及评审意见;
(四)评标效果,包括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等;
(五)评标历程中评标委员会反对投标人的详细理由。
评标报告应在评标竣事时完成,并经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确认。
? 第四十五条?评标完成后,评标委员会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并推荐不凌驾三个及格的中标候选人。除招标人明确要求排序外,中标候选人不标明排序。
第五章 定?标
? 第四十六条?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招标人也可以凭证科学、民主决议原则,建设健全内部程序控制和决议约束机制,凭证报价情形和手艺咨询建议,连系对中标候选人条约推行能力和危害复核情形,从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中择优自主确定中标人,并依法依规接受监视。
? 第四十七条?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的,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在宣布招标通告的前言公示中标候选人。招标人自主确定中标人的,应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0日内自主确定中标人,并自定标竣事之日起3日内在宣布招标通告的前言公示中标候选人。
公示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中标候选人名称、排序(若有)、效劳限期;
(二)中标候选人凭证招标文件要求允许的总监工程师姓名及其相关证书名称和编号;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法;
(五)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六)招标文件划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公示时限应当从宣布公示的第二天算起。
? 第四十八条?中标人候选人公示竣事且无尚未处置惩罚的异议后,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二维码中标通知书(青海省工程建设羁系和信用治理平台打。。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日内在宣布招标通告的前言通告中标效果。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因不可抗力不可推行条约、未凭证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包管金,或者被查实保存影响中标效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切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凭证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重新确定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
? 第四十九条?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凭证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条约,中标价即为条约价;招标人和中标人不得再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条约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凭证优质优价原则,招标人要求建设江河源杯奖项工程且乐成建设的,监理收费可在条约价基础上上浮1%—5%;招标人要求建设鲁班奖工程且乐成建设的,监理收费可在条约价基础上上浮5%—10%。实验优质优价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将相关优质优价条款在招标文件和条约中明确。
? 第五十条?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包管金的,中标人可以提交银行保函或包管公司包管包管,同时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第六章??附?则
? 第五十一条?对违反本步伐划定的行为,将凭证《青海省修建市场信用治理步伐》有关条款划定作为不良行为纪录举行处置惩罚,在有关媒体举行公示,并凭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执律例则予以处分。
? 第五十二条?本步伐由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认真诠释。
? 第五十三条?本步伐自2023年11月15日起施行,有用期至2028年11月14日。原《青海省衡宇修建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监理招标投标治理步伐》(青建工〔2019〕452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