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治理步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令
2006 年第 5 号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治理步伐》已于2006年5月8日经第6次部务聚会通过,现予宣布,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李盛霖 二○○六年五月二十五日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治理步伐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包管公路工程质量,维护招标投标活动各方当事人正当权益,依据《公路法》和《招标投标法》,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 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项目,其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本步伐。 本步伐所称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包括路基路面(含交通清静设施)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机电工程、情形;づ涮坠こ痰氖┕ぜ嗬硪约岸允┕だ讨星樾伪;ず褪┕で寰驳募嗬。 第三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应当遵照果真、公正、公正和忠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 交通部认真天下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治理。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分认真本行政区域内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治理事情。 交通主管部分可以委托其所属的质量监视机构详细认真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治理事情。 第五条 交通主管部分应当增强对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全历程的监视治理。 第六条 交通主管部分应当凭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置惩罚步伐》和国家有关划定,建设公正、高效的招标投标投诉处置惩罚机制。 任何单位和小我私家以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活动违反执法、规则、规章划定,都有权向招标人提出异议或者依法向交通主管部分投诉。 第七条 交通主管部分应当逐步建设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职员信用档案系统。 信用档案中应当包括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企业和职员的基本情形、业绩以及行政处分纪录。
第二章 招 标
第八条 遵照本步伐举行施工监理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 起源设计文件应当推行审批手续的,已经批准; (二)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 (三)项目法人或者肩负项目治理的机构已经依法建设。 第九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人,应当是遵照本步伐划定提出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项目、举行招标的公路工程项目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第十条 招标人可以将整个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作为一个标一次招标,也可以按差别专业、差别阶段分标段举行招标。 招标人分标段举行施工监理招标的,标段划分应当充分思量有利于对招标项目实验有用治理和监理企业合理投入等因素。 第十一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分为果真招标和约请招标。 第十二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应当果真招标。 切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经有审批权的部分批准后,可以举行约请招标: (一) 手艺重大或者有特殊要求的; (二) 切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目有限的; (三)受自然地区情形限制的; (四)果真招标的用度与工程监理用度相比,所占比例过大的; (五)执法、规则划定不宜果真招标的。 第十三条 接纳果真招标方法的,招标人应当依法在国家指定前言上宣布招标通告,并可以在交通主管部分提供的前言上同步宣布。 第十四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对潜在投标人举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方法分为资格预审和资格后审。 资格预审是招标人在宣布招标通告后,发出投标约请书前对潜在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能力举行的审查。招标人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约请书和发售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是招标人在收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对投标人的资质、信誉和能力举行的审查。 第十五条 资格审查要领分为强制性条件审查法和综合评分审查法。 强制性条件审查法是指招标人只对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是否知足招标文件划定的投标资格、信誉要求等强制性条件举行审查,并得出“通过”或者“欠亨过”的审查结论,差池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举行详细量化评分的资格审查要领。 综合评分审查法是指在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的资格条件知足招标文件划定的最低资格、信誉要求的基础上,招标人对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的施工监理能力、治理能力、履约情形和施工监理履历等举行量化评分并凭证分值举行筛选的资格审查要领。 第十六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应当凭证下列程序举行: (一)招标人确定招标方法。接纳约请招标的,应当推行审批手续。 (二)招标人体例招标文件,并凭证项目治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分备案;接纳资格预审方法的,同时体例投标资格预审文件,预审文件中应当载明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和所在。 (三)宣布招标通告。接纳资格预审方法的,同时发售投标资格预审文件;接纳约请招标的,招标人直接发出投标约请,发售招标文件。 (四)接纳资格预审方法的,对潜在投标人举行资格审查,并将资格预审效果通知所有加入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投标约请书和发售招标文件。 (五)须要时组织投标人考察招标项目工程现场,召开标前聚会。 (六)接受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七)果真开标。 (八)接纳资格后审方法的,招标人对投标人举行资格审查。 (九)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推荐中标候选人。 (十)确定中标人,将评标报告和评标效果凭证项目治理权限报县级以上地方交通主管部分备案并公示。 (十一)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十二)招标人与中标人签署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条约。 二级以下公路、自力中、小桥及自力中、短隧道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工程项目,可凭证详细条件和现实需要对上述程序适当简化,但应当切合《招标投标法》的划定。 第十七条 招标人应当凭证施工监理招标项目的特点和需要体例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应当切合交通部部颁标准《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中要求强制性执行的划定。 二级及二级以上公路、自力大桥及特大桥、自力长隧道及专长隧道的新建、改建以及养护大修工程项目,其主体工程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应当使用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隶属设施工程及其他品级的公路工程项目的施工监理招标文件,可以参照交通部公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范本》举行体例,并可适当简化。 第十八条 招标文件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投标约请书; (二)投标须知(包括工程概况和须要的工程设计图纸,提交投标文件的起止时间、所在和方法,开标的时间和所在等); (三)资格审查要求及资格审查文件名堂(适用于接纳资格后审方 式的); (四)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条约条款; (五)招标项目适用的标准、规范、规程; (六)对投标监理企业的营业能力、资质品级及交通和办公设施的要求; (七)凭证招标工具是总监理机构照旧驻地监理机构,提出对投标人投入现场的监理职员、监理装备的最低要求; (八)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九)各级监理机构的职责分工; (十)投标文件名堂,包括商务文件名堂、手艺建议书名堂、财务建议书名堂等; (十一)评标标准和步伐。评标标准应当思量投标人的业绩或者处分纪录等诚信因素,评标步伐应当注重职员素质和手艺计划。 第十九条 招标人对主要监理岗位职员的数目、资格条件和备选职员的要求,应当切合《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的划定。 第二十条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担保的,投标人应当凭证要求的金额和形式提交。投标包管金金额一样平常不得凌驾五万元人民币。 第二十一条 招标人不得在招标文件中制订限制性条件阻碍或者倾轧投标人,不得划定以获适外地区奖项等要求作为评标加分条件或者中标条件。 第二十二条 招标通告、投标约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招标人的名称和地点; (二)招标项目的名称、手艺标准、规模、投资情形、工期、实验所在和时间; (三)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步伐、时间和所在; (四)招标人对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的资质要求; (五)招标人以为应当通告或者见告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三条 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不得少于5个事情日。 第二十四条 招标人应当合理确定投标人体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时间。 接纳资格预审的招标项目,潜在投标人体例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最先发售资格预审文件之日起至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阻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4日。 投标人体例投标文件的时间,自觉售招标文件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阻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第二十五条 招标人发出的招标文件补遗书至少应当在投标阻止日期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或者潜在投标人。补遗书应当向招标文件的备案部分增补备案。 第二十六条 招标人应当凭证体例本钱,合理确定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的售价。
第三章 投 标
第二十七条 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投标人是依法取得交通主管部分揭晓的监理企业资质,响应招标、加入投标竞争的监理企业。 第二十八条 招标人允许监理企业以联合体方法投标的,联合体应当切合以下要求: (一)联合体成员可以由两个以上监理企业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肩负招标项目的响应能力和招标文件划定的资格条件。由统一专业的监理企业组成的联合体,凭证资质品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资质品级; (二)联合体各方应当签署配合投标协议,约定各方拟肩负的事情和责任,并将配合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各方签署配合投标协议后,只能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不得针对统一标段再以各自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 第二十九条 投标人应当凭证招标文件的要求体例投标文件,并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第三十条 接纳本步伐划定的手艺评分合理标价法和综合评标法的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手艺建议书、财务建议书组成。商务文件和手艺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财务建议书密封于另一个信封中。上述两个信封应当再密封于统一信封内,成为一份投标文件。 接纳本步伐划定的牢靠标价评分法的项目,投标文件由商务文件、手艺建议书组成。商务文件和手艺建议书应当密封于一个信封中,成为一份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及任何说明翰札应当经投标人盖章,投标文件内的任何有文字页须经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署理人签字。
第四章 开标、评标和中标
第三十一条 开标由招标人主持,约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署理人加入。 交通主管部分应当对开标历程举行监视。 第三十二条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形,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举行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当众拆封商务文件和手艺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和主要监理职员等内容。 投标文件中财务建议书所在的信封在开标时不予拆封,由交通主管部分妥善生涯。在评标委员会完成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手艺建议书的评分后,在交通主管部分的监视下,再由评标委员会拆封加入评分的投标人的财务建议书的信封。 第三十三条 开标历程应当纪录,并存档备查。 第三十四条 投标人少于三个的,招标人应当重新招标。 第三十五条 招标人设有标底的,标底应当切合有关价钱治理划定。标底应当综合思量项目特点、要求投入的监理职员、配备的监理装备等因素。标底应当在开标时予以宣布。 招标人不设标底且不接纳牢靠标价评分法的,招标人可以在划定的规模内设定投标报价上下限。 第三十六条 评标事情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认真。 对国家和交通部重点公路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应当从交通部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或者凭证交通部授权从省级交通主管部分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其他公路建设项目评标委员会的专家从省级交通主管部分设立的监理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第三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应当凭证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要领,对投标文件举行评审和较量。未列入招标文件的评标标准和要领,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第三十八条 评标可以使用牢靠标价评分法、手艺评分合理标价法、综合评标法以及执法、规则允许的其他评标要领。 牢靠标价评分法,是指由招标人凭证价钱治理划定确定监理招标标段的果真标价,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手艺建议书举行评分,并凭证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要领。 手艺评分合理标价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手艺建议书举行评分,并凭证得分由高至低排序,确定得分前二名中的投标价较低者为中标候选人的要领。 综合评标法,是指对投标人的商务文件和手艺建议书、财务建议书举行评分、排序,确定得分最高者为中标候选人的要领。其中财务建议书的评分权值应当不凌驾10%。 第三十九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推行职务,遵守职业 品德,对所提出的评审意见肩负小我私家责任。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加入评标的有关事情职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商业行贿。 第四十条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评标委员会的成员名单; (二)开标记录情形; (三)切合要求的投标人情形; (四)评标接纳的标准、评标步伐; (五)投标人排序; (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一条 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实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同时将中标效果见告所有的投标人。 第四十二条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条约。招标人和中标人均不得提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之外的任何其他条件。 招标文件中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担保的,中标人应当按要求的金额、时间和形式提交。以包管金形式提交的,金额一样平常不得凌驾条约价的5%。 第四十三条 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署条约后的5个事情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包管金。
第五章 执法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步伐,由交通主管部分凭证各自的职责权限凭证《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则、规章及本步伐举行处分。 第四十五条 招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交通主管部分责令其限期纠正,凭证情节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睿 (一)果真招标的项目未在国家指定的前言宣布招标通告的; (二)应当果真招标而不果真招标的; (三)不具备招标条件而举行招标的; (四)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出售时限、潜在投标人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限、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限少于划准时限的; (五)在划准时限外吸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的。 第四十六条 评标历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无效,应当依法重新举行评标: (一)使用招标文件没有确定的评标标准和要领评标的; (二)评标标准和要领含有倾向或者倾轧投标人的内容,故障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且影响评标效果的; (三)应当回避担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职员加入评标的; (四)评标委员会的组建及职员组成不切正当定要求的。 第四十七条 评标委员会成员及加入评标的有关事情职员收受投标人的商业行贿,向他人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较量、中标候选人的推荐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形的,给予忠言,没收收受的财物,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对评标委员会成员,若有上述违规行为,则作废其担当评标委员会成员的资格,不得再加入任何依法必需举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八条 交通主管部分及其所属质量监视机构的事情职员违反本步伐划定,在监理招标投标活动的监视治理事情中徇私舞弊、收受商业行贿、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组成犯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组成犯法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四十九条 国际金融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公路工程项目,贷款方或者资金提供方对施工监理招标投标的详细条件和程序有差别划定的,可以适用其划定,但不得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社会公众利益。 第五十条 本步伐自2006年7月1日起施行。交通部1998年12月28日宣布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招标投标治理步伐》(交通部令1998年第9号)同时废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