亿万先生

关于印发《青海省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步伐》的通知

宣布于: 2013-11-29 17:44

青财采字〔2011〕1633号 

省级各部分,各州(地、市)财务局、省政府采购中心:

为增强我省集中采购机构的监视审核治理事情,增进我省集中采购机构依法执行集中采购使命、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海省〈实验《政府采购法〉步伐》、财务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治理步伐》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治理事情的意见》(青政〔2011〕35号)的有关划定,我们制订了《青海省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步伐》,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青海省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步伐》

青海省财务厅办公室

二?逐一年九月二日

  附件: 

青海省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步伐 

第一条为增强我省集中采购机构的监视审核治理事情,增进我省集中采购机构依法执行集中采购使命、提高采购质量与效率,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青海省〈实验《政府采购法〉步伐》、财务部、监察部《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治理步伐》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治理事情的意见》(青政〔2011〕35号)的有关划定,连系我省现实,制订本步伐。

第二条本省各级财务部分作为政府采购监视治理部分(以下简称“政府采购羁系部分”)依法认真对同级集中采购机构的监视审核,各级集中采购机构应依法接受、配合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开展监视审核事情。上款所称集中采购机构是指青海省政府采购中心和各州(地、市)、县(区、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府采购中心。本省各级监察机关应增强对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事情职员的监视,同时对政府采购羁系部分的监视审核事情实验监察。

第三条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应当遵照依法效劳、客观公正、实事求是、清廉奉公的原则。应当做到“要求明确,事先通知,程序规范,审核公正”。

第四条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应当组织由三人以上单数组成的审核小组对集中采购机构举行审核,审核小组可以约请纪检监察、审计等部分职员加入。须要时约请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加入。省级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制订对省政府采购中心举行年度审核的审核要求,并可凭证现真相形适时调解;各州(地、市)、县(区、市)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参照省级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制订的审核要求制订对同级政府采购中心的审核要求。

第五条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规模应包括:

(一)集中采购机构执行政府采购的执法、行政规则、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政府采购政策的情形;

(二)采购规模、采购项目执行情形;

(三)采购方法和采购程序的执行情形;

(四)建设和健全内部治理监视制度情形;

(五)从业职员的职业素质、专业手艺、效劳态度和清廉自律情形;

(六)采购价钱、采购质量和采购效率情形;

(七)采购文件的体例、通告和生涯情形;

(八)其他应纳入监视审核事项。

第六条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实验按期与专项审核、定性与定量审核、自查与核查相连系的方法。

第七条集中采购机构监视审核事情以按期审核为主,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于每年的2月尾前对上一年度举行审核。集中采购机构应在每年的1月尾前向政府采购羁系部分报送上一年度的事情总结报告和按期审核自查报告,2月份由政府采购羁系部分组织审核。按期审核凭证本步伐第四条、第十条划定的审核要求和审核程序举行。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可以凭证现真相形未必期对集中采购机构举行专项审核。专项审核是针对详细的采购阶段或采购项目,以及特定事项举行审核。专项审核的效果作为年度审核的主要依据。政府采购羁系部分举行专项审核应当明确审核的规模和要领,制订专项审核的计划,提前15日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第八条定性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形。是否私自制订政府采购政策,是否落实政府采购节能产品、情形标记产品、自主立异产品和帮助中小企业等政策;

(二)政府采购规模。是否依法实验集中采购目录项目的采购,是否私自提高采购标准,是否将应由集中采购机构实验的集中采购项目私自委托其他采购署理机构采购;

(三)政府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是否保存限制性和倾向性;

(四)政府采购方法。是否未经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审批私自将果真招标项目改为非果真招标方法;

(五)政府采购程序。是否依法通告采购信息,是否依法举行资格预审,信息通告的形式、招标文件的发放(发售)以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是否正当,是否保存违规收费,开标程序是否正当,是否依法组织评标、谈判和询价,是否依法宣布中标、成交通告和通知;

(六)询问与质疑处置惩罚。是否实时回复供应商的询问,是否依法受理供应商的质疑并在划定限期内做出质疑回复;

(七)政府采购文件生涯及政府采购条约备案情形。是否建设政府采购文件档案治理制度,归档文件是否齐全、实时,政府采购条约副本是否依法报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备案;

(八)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治理制度。事情岗位设置是否合理,治理操作环节是否职责明确,是否建设内部监视制约机制,是否制订采购流程;

(九)集中采购机构从业职员的培训情形。是否定期举行内部培训,是否加入政府采购羁系部分组织的培训;

(十)集中采购机构及其从业职员的清廉自律情形。是否制订了清廉自律的划定,是否保存违反清廉自律划定的行为;

(十一)采购单位的评价。是否凭证政府采购妄想划定的采购方法和时限完成采购项目,是否对政府采购条约举行鉴证,是否按划定对政府采购条约履约验收举行监视;

(十二)供应商的评价。是否公正、公正看待加入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第九条定量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政府采购信息果真率政府采购信息果真率=果真的项目数目÷采购妄想下达项目数目×100%;

(二)采购使命完成率采购使命完成率=现实完成的采购金额÷采购妄想下达项目金额×100%;

(三)资金节约率采购资金节约率=节约额÷采购预算×100%;节约额=采购预算-现实采购金额;

(四)采购项目抽验率采购项目抽验率=组织抽验的集中采购项目数÷完成验收的集中采购项目数×100%;

(五)供应商知足率供应商知足率=供应商评分平均数÷100×100%;

(六)采购单位知足率采购单位知足率=采购人评分平均数÷100×100%;

(七)质疑回复知足率质疑回复知足率=(1-回复质疑后被投诉的次数÷被质疑的次数)×100%;

(八)被有用投诉率被有用投诉率=被有用投诉次数÷被投诉次数×100%。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凭证本条划定的内容制订审核表,确定审核的规模、因素和分值。第九条集中采购机构应于每月5日前向政府采购羁系部分报送上月政府采购统计快报;于当季度竣事后10日内向政府采购羁系部分报送政府采购统计信息报表。政府采购快报和统计信息报表作为年度审核的基础性资料。集中采购机构应当依本步伐第八条划定按季度举行自查,并将自查报告于季度竣事后20日内报送政府采购羁系部分。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可以凭证集中采购机构的自查报告举行核查,核查接纳随机抽取的步伐举行检查。

第十条集中采购机构的监视审核应当凭证以下程序举行:

(一)建设审核小组。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凭证本步伐划定建设审核小组,并确定审核小组认真人;

(二)制订审核要求和审核表I蠛艘蟀ㄉ蠛朔椒ā⑸蠛耸奔洹⑸蠛税旆ê妥圆橐I蠛吮戆ㄉ蠛斯婺!⒛谌莺头种。在审核事情最先前15天以文件形式通知集中采购机构;

(三)集中采购机构的自查。集中采购机构收到政府采购羁系部分的审核通知后,15个事情日内凭证审核要求举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自查报告的内容包括对审核的内容举行逐项剖析、说明和自评结论,并附相关的资料;

(四)网络相关资料I蠛诵∽槠局ど蠛思苹蠹胁晒夯固峁┯泄卦甲柿,可以凭证审核要求对原始资料举行复制;

(五)实验审核I蠛诵∽槠局ど蠛吮硭范ǖ哪谌荨⒍约胁晒夯棺圆楸ǜ婕案铰嫉淖柿稀⑸蠛诵∽橐蠹胁晒夯固峁┑淖柿暇傩衅酪,并凭证采购单位、供应商的反响意见举行单独评分;

(六)汇总及报告I蠛诵∽槿险嫒送臣聘鞒稍钡拇蚍志傩兴闶跗骄,确定综合评分I蠛诵∽槠局ぷ酆掀婪趾拖质瞪蠛饲樾,在审核事情竣事后5个事情日内形成书面审核报告I蠛吮ǜ娴哪谌萦Φ卑ㄉ蠛说氖贝⑸蠛说墓婺!⑸蠛说南钅俊⒍ㄐ杂攵可蠛说淖酆掀婪帧⑸蠛说男Ч,并附集中采购机构的自查报告、以及政府采购羁系部分自行网络的相关资料;

(七)宣布审核效果。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凭证审核小组的审核报告,集中采购机构的自查报告,作出正式审核报告。省级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应将审核效果报送青海省人民政府。州(地、市)、县(区、市)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应将审核效果报送各州(地、市)、县(区、市)人民政府,同时报送上级政府采购羁系部分;

(八)整改。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凭证审核效果以及在审核历程中发明的问题,向集中采购机构提出整改建议,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凭证政府采购羁系部分的建议在划准时间内举行整改,并将整改情形报告政府采购羁系部分。

第十一条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凭证定性审核和定量审核并连系现实审核情形举行综合评定,确定集中采购机构的年度审核效果为缺乏格、及格、优异和优异。综合评定得分59分以下的为缺乏格。缺乏格体现为集中采购机构内部治理杂乱,事情职员的政治、营业素质不可顺应集中采购机构的事情要求,不可完成集中采购事情使命。由于事情失职给采购单位、供应商造成损失或给政府采购带来不良影响的。综合评定得分60分以上75分以下的为及格。及格体现为基本能够完成集中采购署理事情使命,但质量和效率不高,不可较好的为采购单位和供应商提供效劳。综合评定得分76分以上89分以下的为优异。优异体现为能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的执法、规则、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内部机构设置和职员配备合理,制度建设和操作流程较为规范,较好地完成政府采购事情使命,采购的质量和效率较高。综合评定得分90分以上的为优异。优异体现为认真贯彻执行政府采购执法、规则、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目的。内部机构设置和职员配备完善,制度建设和操作流程规范合理,很好地完成政府采购事情使命,采购的质量和效率很高。受到采购单位、供应商的一致好评。

第十二条集中采购机构因违法受到行政处分,或司法讯断认定其违法的,昔时度的审核应认定为缺乏格。

第十三条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关于综合评定优良以上的集中采购机构给予表扬。关于综合评定缺乏格的集中采购机构,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集中采购机构应当凭证政府采购羁系部分的要求制订整改计划,并将整改计划和整改情形在划准时间内向政府采购羁系部分报告。

第十四条集中采购机构在审核中虚报业绩,遮掩真真相形的,或拒不凭证政府采购羁系部分建议举行整改的,政府采购羁系部分依法举行处置惩罚I蠛诵∽槭虑橹霸痹谏蠛耸虑橹嗅咚轿璞谆蚶挠弥叭ǖ,由其所在部分或监察机关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五条本步伐由省财务厅认真诠释。第十六条本步伐自2012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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